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关于救护车转运费跨区收费协议商定价格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大医保发[2025]97号)文件精神,规定救护车转运费跨急救服务区域由救护车权属部门与患者协商签订协议确定,经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救护车转运费跨区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0日,医院物价管理部设专人接待来电来访,联系电话:83188846。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内容拟于2026年1月10日起执行。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
2026年1月5日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关于救护车转运费跨区收费协议商定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拟定价格(元)说明医保类别
011109000020000救护车转运费(远距离转运)指医疗机构(含120急救中心)利用救护车转运患者的使用费用。价格涵盖含救护车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公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