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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在行动——区中心医院召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培训会 杜绝“三不合理”问题发生
普兰店区医共体新农合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经过6个多月的运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规范村所乡医医疗行为,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杜绝“三不合理”等问题的发生。7月12日,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即普康医共体总院与新农合管理中心共同组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村所相关工作人员,在普兰店区中心医院第一会议室召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村所相关管理规定培训会议。
会议由区总院医共体办公室曲爱红主任主持,全区98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村所相关工作人员合计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医疗审核科王宁宁科长为大家解读一体化村所卫生室新农合报销相关规定,并结合村所卫生室审核扣款发现的问题进行培训。让各定点医疗机构更全面的掌握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村所乡医的医疗行为。
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财务科甄伟科长针对乡村一体化新农合报销结算工作进行培训。完善了村所报销结算流程,规范了账目建立与报销公士,并解读了村所各类价格收费管理。
区新农合监督稽查科高世峰科长对关于普兰店区一体化村卫生室《服务协议》进行培训,解读《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规范村级收费标准并强调了维护新农合基金安全的重要性。
最后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医共体办公室曲爱红主任,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村所提出要求,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能够不断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一体化卫生室服务协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觉减少和杜绝包括带药超量、借证报销等诸多问题的发生。
通过此次培训,加强了各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村所与医共体总院及新农合管理中心的沟通,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村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结算流程,推进村所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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